会员入会须知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告知协会秘书处。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拥护本会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关心和支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热心并积极参与、支持本会活动;
(五)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基础和影响,即个人为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5年以上者,或非大专以上学历、但长期从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并且具有一定影响者,或获硕士以上学位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者,或有影响的社会活动家、企业家、科学家、教授、高级工程师等。
二、会员入会程序:
(一)向本会提交书面入会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
(二)经本会秘书处审查后,报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协会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个人会员: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有参加本会组织的研究、考察、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和其它有关活动的优先权;
4.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有在本会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索取学术资料的优先权;
7.有向本会提出科研课题、推荐优秀论文和科技成果的权利;
8.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合法权益受到本会保护的权利;
9.有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优秀或做出突出贡献时获得本会奖励的权利;
(二)单位会员: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有参加本会组织的研究、考察、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和其它有关活动的优先权;
4.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有要求本会优先给予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的权利;
7.有根据本会决议要求本会协助开展工作的权利;
8.有向本会推举会员代表、推荐理事人选的权利;
9.有向本会推荐优秀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权利;
10.有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时获得本会奖励并向上级推荐的权利;
11.有要求本会协助或举办本单位人员业务培训的权利;
12.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合法权益受到本会保护的权利;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二)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的义务;
(三)有完成本会交办工作的义务;
(四)有按期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义务;
(五)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六)有协助本会开展有关学术交流和科普活动的义务;
(七)有组织本单位会员开展有关活动,推广应用本会推荐的科技成果,并向本会提交活动报告或工作总结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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